债权转让没有支付对价是否合法有效

债权转让的效力是,如果是依据债权的性质,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,是可以转让的,并且及时通知债务人的,则该转让行为有效。如果未通知债务人的,或者属于不能转让的债权的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
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第五百四十六条
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依照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一般超过两年没有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
履行义务的,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。但是另一方当时可以提起诉讼,或者作其他的处分行为。你可以不予支付的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只要原债权人同意,债权转让有效。如协议有明确约定的,新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zhihui121.cn/816228.html